經文:士師記6章1-15節、7張1-8節,提摩太4章2節。
牧師娘是家中第二代基督徒,
媽媽把牧師娘撫養到國小三年級後因為父親的過世,
變成牧師娘賺錢養活媽媽,因為這樣牧師娘輟學了一年,
國、高中時,自己賺學費,半工半讀,
白天去賺錢,
晚上騎著腳踏車去上學,
16歲,因為愛好彈琴,中午工作到一個段落後,
就騎著腳踏車到老師的家裡,
煮飯給老師吃,請老師教牧師娘彈琴。
高中三年級,
牧師娘早上騎著腳踏車到建國市場買菜,
擺起自助餐的攤子。
在這段期間總共換了三所學校,
別人會轉學換學校是因為搬家,
但是牧師娘是因為工賺錢而轉學換學校!
雖然生活如此艱辛,
但是,
牧師娘在書法比賽得了第三名,
還當了班長!
小時候因為爸爸是道教,
所以爸爸不准牧師娘去教會,
但是媽媽是基督徒,媽媽對牧師娘說不去教會的小孩會變成魔鬼的小孩!
所以小時候牧師娘去教會都是偷偷的去,
相反的,
牧師娘說幸好有這個信仰,
讓自己對未來有了信心,
所以牧師娘覺得:
不管生活多麼艱難、困苦,都要緊緊的抓住那個最大的上帝!
以下是這次活動的照片: